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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详细...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标准化工作者们如何贯彻落实这一新发展理念,我们不妨从10月1日即将实施的《上海标准化条例》中寻找答案。
一、重要条款回顾
二、发布区域协同标准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地域相邻、文化相融,人员交流和经济往来密切,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机制,具备了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条件。
早在2000年,上海就会同江浙皖三省积极推进长三角标准合作,形成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统一制定、分头发布”的工作局面,制定发布、互认实施了《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房车旅游服务区基本要求》等一批长三角区域协同标准。
三、长三角协同创新发展
2018年,《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定位长三角为“成为全球资源配置的亚太门户,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目前,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启动编制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即将出炉,上海、浙江、江苏和安徽三省一市的协同合作将进入快车道。
下一步,长三角区域将统一使用标准一体化编号,并逐步完善长三角地区标准一体化合作机制,优化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推进旅游、交通、养老等一批协同标准试点项目,牵头打造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进一步发挥标准“国际通用语言”作用,凸显“体现各方需求、汇聚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共识”的平台特质,助推长三角实质性地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实现长三角协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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