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13202000001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01 15:02 |
采购人 | 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联系方式:何先生,0839-326457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4楼B11号,联系方式:屈女士,0839-338865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839-3264578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届满的除外)。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6-02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6-08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4楼B11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4楼B11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6-16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6-16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4楼B11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6-16 10: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4楼B11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3300元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形式。 |
预算金额(元) | 165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行业划分 | L723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况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聚力推进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倾力解决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民生保障不充分等问题的关键期,是全面推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跨越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服务要求 1.规划范围: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2.规划期限:2021-2025年。 3.规划内容 3.1技术服务的目标:通过全方位分析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总结“十三五时期”开发区的经济情况、主要指标、取得成就,明确“十四五时期”开发区发展的基本思路、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修补明显的短板,优化资源配置,为“十四五时期”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路径。 3.2技术服务的内容:收集相关资料数据,按照规划纲要内容进行调研,撰写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4.规划编制要求 4.1. 选派具有相关能力的研究人员组成课题组,课题组在每个乡镇至少调研1天; 4.2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按照采购人要求保密。 4.3供应商受托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其知识产权均属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在不通知供应商的情况下自行使用,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透露或泄漏、使用。 4.4供应商编制成果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因侵权导致的纠纷及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全部承担;若第三人因此向采购人主张权利,采购人有权就费用向供应商进行追偿。 5.成果形式 5.1最终成果精装本15册; 5.2最终成果电子稿光盘10份。 (三)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2020年9月31日以前完成。 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3.验收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规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4.报价要求: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即包括:勘察费、资料费、设计费、车旅费、打印费、税费、安全风险、成果(含权属)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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