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一)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二)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三)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最大区别是,增值税纳税人在以收入为依据计算缴纳增值税额的同时可以获得以成本为依据的进项税额的抵扣。因此,增值税的税收负担不仅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有关,而且还与纳税人成本中所含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有空。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全额,纳税额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
毛利率水平、职工薪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是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决定交通运输企业税收负担和净利润变动幅度的两项关键指标。
不考虑职工薪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当毛利率为53%时,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变;当毛利率大于53%时,纳税额增多;当毛利率小于53%时,纳税额减少。
交通运输行业上市公司平均三项费用率在10%左右。按照行业10%的三项费用率模拟测算,不考虑职工薪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当企业的毛利率为52%时,增值税改营业税之后,对企业的净利润没有影响;当企业的毛利率小于52%时,税改将导致企业净利润上升;当企业的毛利率大于52%时,税改将导致企业净利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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