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场监管环境下质量信息标准化研究(李国平、李德伟)| 标准化建设

更新:2019-11-07   点击:

大市场监管环境下质量信息标准化研究(李国平、李德伟)

引 言

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完成,原有的各个市场监管部门及政府机构得到整合,形成了集中监管的新大市场监管部门,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通过标准化建设规范质量信息,可以为各项工作提供可量化的准绳;可以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助力供给侧改革,实现我国经济调结构、补短板的目标,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供有效支撑。基于此,有必要搭建质量信息标准化专业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满足大市场监管需求的质量信息标准化工作,研究质量信息标准化体系和关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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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质量信息现状

质量信息概述

质量信息是反映企业产品质量和产供销各个环节的基本数据、原始记录以及产品使用过程中反映处理的各种情报资料。从信息的生命周期分析,质量信息覆盖产品设计、产品生产制造、产品流通、产品售后服务、产品回收利用及产品销毁等环节:从质量监管角度分析,质量信息包括产品检验检测、产品监督抽查、产品行政执法、产品召回等产品质量监管环节;从质量信息数据类型分析,质量信息包括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

市场环境质量信息现状

近年来,随着产品生产新技术的革新、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网络交易市场日渐发展,我国产品数量呈几何级数增长,产品触及消费市场的每一个角落,涉及产品的质量信息更是海量数据。目前,我国产品质量信息分散在行政管理部门、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产品设计与制造企业、产品销售商、各大产品销售平台等,呈现碎片化,不统一、不规范的特点。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海量的产品质量信息无法实现有效共享,使产品质量信息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之间出现了断层,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量信息规范的缺失,影响了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健全的市场规则,以保证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监管部门公正执法。由于质量信息规范的缺失,使对产品的质量的评价缺少标准和依据,影响了公平竞争规则的建立;由于缺少客观、准确的监管信息,影响了执法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2)质量信息规范的缺失,导致中国产品走出去屡屡受阻由于针对国外质量信息要求的研究和标准的缺失,质量信息交换路径不通畅,我国出口产品遭遇产品退货的纠纷时有发生,不仅给出口企业带来了损失,出口企业每年还要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等影响,还对中国制造带来了负面影响。

(3)质量信息规范的缺失,减弱了广大消费者的信心据《消费者报道》统计,2 017年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平台,以及聚投诉、中国消费网和消费者网等平台消费者投诉高达80多万条,投诉的内容有大量与产品质量信息不清、披露不规范或甚至缺失有关,极大地降低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此外,虽然我国产品质量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质量总体水平还不够高,部分产品档次还比较低,在质量关键信息的展示上面临缺失、避重就轻的现象,很难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产品的要求。

(4)质量信息规范的缺失,滋生假冒伪劣造成诚信缺失由于缺乏产品质量信息规范,不法商家在产品的关键质量信息方面避重就轻,仿造和仿冒消费产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严重扰乱了产品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企业的社会诚信缺失,扰乱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正常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给中国制造蒙上诚信缺失的阴影。

产品监管质量信息现状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级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督抽查方式,实现对产品的无死角的监管,获取第一手质量监管资料。在这一过程中,各级监管部门积累了大量的产品质量信息,但这些信息大部分基于某一特定的业务。由于缺乏统一规范,即使同一个产品,不同业务条块下的监管信息对于同一个质量指标亦有不同的定义,产品质量信息呈现碎片化特点,形成了信息孤岛,无法实现共享互用和业务协同,增加了市场监管的难度,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部门各地方质量信息难以共享,无法支撑全国政务一体化建设由于涉及产品的各部门各地方的质量信息要求不统一,信息共享不畅,导致了质量监管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监管难、环节繁、处置慢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降低了质量监管一体化效率,延误了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处置时机,无法支撑全国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的建设。
(2)各级监管部门的产品目录不统一,无法形成大市场监管合力长期以来,各级监管部门先后提出并构建了产品的分类目录体系,但产品分类代码的编制依据、编码方法不同,对于同一个产品的标识,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均有不同的编码,无法形成质量监管领域对产品的唯一标识。大量的产品质量信息无法有效整合,无法形成监管合力。
    (3)各级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指标不统一,难于实现产品的多维度监管检验检测是产品从生产进入消费前的关键环节,也是监管部门监控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生产制造厂家、各级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信息,但由于关注角度的局限性及产品检测指标不一致,导致检测结果不能互认,检测信息无法共享。此外,随着消费者对产品个性化需求的增多,同样的产品面临不同消费群体的诉求。对同一产品的检测项目,不同区域、不同消费群体、不同层次对象关注点不统一。原有的针对同一产品的单一检测项目要求难以满足需求,出现产品检测无标可依,给产品的多维度监管带来了难度。

(4)涉及产品信息的现有标准不统一,无法满足产品质量监管对标准的需求现有关于产品信息的标准中,对产品关注的角度不同,如:电商平台产品信息描述标准侧重于产品的展示要求,产品专业技术标准侧重于产品的功能和性能指标,均很少涉及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方面的内容。虽然在部分产品标准中,偶有涉及产品信息的要求,甚至是涉及个别产品质量信息指标,但总的来看,产品质量信息尤其是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等方面的标准存在碎片化、不统一、不成体系的问题,导致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没有完全适用的标准可以遵循,无法满足产品质量监管对标准的需求。

大市场监管下对质量信息标准化需求

我国质量信息标准化现状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新一轮产业革命进程的推进,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受到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被国际上公认是提升质量竞争能力的基石。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制造强国都加大了对国家质量基础的投入力度,并以立法、战略规划等形式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进一步强化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也提出了加强包括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方面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研究。可以看出,在质量成为我国实现制造强国战略核心和根基的前提下,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已成为质量的核心和重要基础,重要性可见一斑。

在机构改革前的市场监管中,产品管理全过程涉及工信、知识产权、质量监督、工商、海关、环保等多个部门,由于这些部门职能定位和业务需求的不同,在其业务开展过程中获得的有关产品的质量信息难以形成监管合力,给不法生产厂家有可乘之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后,实现了对产品质量集中监管。在此过程中,质量信息标准化是实现大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促进产品品质的提升,规范市场秩序。可以说,全流程统一规范的质量信息是支撑大市场监管模式的重要抓手,开展质量信息的标准化工作是实现支撑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大市场监管对质量信息标准化的需求

(1)职能转变和业务范围的变化带来的标准化新需求传统监管模式侧重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手段不足、办法不多,并受单个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限制等因素影响,监管双方总是存在信息偏差,导致监管失灵。尽管各地方各部门对于质量信息的重要性有充分认识,都非常舍得投入建设信息化平台,但都属于各自搭台、分头唱戏。大市场监管跨出了单个部门的职能范畴,形成了跨部门联合行动、开放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监管创新,成为最佳选择,开展质量信息标准化是大市场监管环境下集中监管的首要需求。

(2)统一规范质量监管信息,实现全过程信息整合的标准化需求标准化[1]是质量信息采集、加工、应用和分析工作的基础,是实现质量监管业务互联互通、信息整合与共享、业务协同、信息交换的前提和条件。整合质量监管全过程信息,实现质量信息的统一规范,需要标准化支撑。为此,从构建标准体系入手,以增强质量信息标准覆盖面、加强质量信息标准体系结构建设为目标,推动我国质量信息系列标准的制定尤为必要。


(3)打通全国质量信息通道,实现资源共享的标准化需求信息共享的前提是标准化,借助标准化手段将全国散落的碎片化质量信息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信息利用的最大化,有利于信息的集中利用。因此,开展基础性、通用性产品质量信息标准化工作,对市场交易产品的质量信息统一规范,打通全国质量信息通道,是实现质量信息资源共享重要手段。

(4)有效支撑质量监管信息化工作的标准化需求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是个长期复杂,需要多方面协调的工作,需要一个组织机构稳定、人员专业、规划合理的工作机构来持续推进。筹建一个全国性、跨部门、跨领域的质量信息标准化组织机构,建立结构合理、科学先进的质量信息标准体系,制定规范统一的产品质量信息标准,不仅可以满足服务大市场监管,服务消费者需求,更是支撑我国质量基础建设,实现质量强国战略的需要。

大市场监管下质量信息标准化工作 建议

质量信息标准化的基本原则

针对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碎片化、不规范,信息展示避重就轻,重要信息缺失,生产关键环节信息保存缺失等问题,要有效打通全国市场监管信息通道,实现产品信息的资源共享,需要规范产品监管基础信息、产品生产制造关键环节监管信息等内容,保障市场监管源头证据保存,推进数据协同共享,有效支撑政府部门实现精准监管;针对现有产品信息标准的不健全、不统一、不系统,难以满足大市场监管需求的问题,从产品质量监管维度,系统整合制定规范大市场监管领域的各类监管所需的数据信息和产品检测信息等,为大市场监管、监测以及预警、协同等工作开展提供一体化标准支撑。

质量信息标准化的主要内容

以服务于大市场监管为目标,以涉及产品监管的质量信息标准化为研究内容,围绕产品全周期的关键环节的质量信息,开展包括产品生产(产品设计制造工艺记录保存信息等)、产品检测(检测要求、指标体系等)、产品运输(重点产品运输监管信息要求等)、产品销售(产品的展现、包装监管信息描述等)、产品抽查(统一抽查目录等)、产品售后(产品售后服务监管信息等)、产品回收与销毁(回收分类、销毁监管要求等)等环节质量信息以及部分服务产品标准化工作。具体从3个方向率先开展质量信息标准化研究工作:一是围绕“市场监管需求” 研究构建统一产品分类代码,实现大市场监管产品分类结构科学一致、标识统一;二是研究建立产品质量检测项目相关指标的规范性和一致性体系,实现产品质量检测信息的互通和共享;三是研究不同国家、地区、不同行业对产品量检测指标的关注度,从应用上实现标准的质量信息的多语言、多靶向的差异化。

此外,围绕产品设计、产品生产、产品流通、产品售后服务、产品回收利用等环节,以及产品检验检测、产品监督抽查等产品质量监管环节建立科学的、先进的、合理的、完善的全国质量信息标准体系,并在“顶层设计、应用为主,共性优先、急用先行”的原则下,以产品质量信息

的共享、互通为目标,以服务、监管为导向,研制产品监管急需的若干项产品质量信息关键标准。

质量信息标准化的保障与措施

监管的部门牵头,会同质量信息相关的各部门单位,推进质量信息标准化工作。技术保障上,以质量信息领域的科技人员为主体,涵盖质量信息领域的生产、使用、经销、科研、教学和监督检验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科技人员,吸纳国内先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家学者参与,形成产学研用的质量信息标准化工作模式,保障质量信息标准化工作切实满足我国质量监管的需求,科学有效地解决大市场监管环境下的质量信息的统一规范共享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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