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李国平、李德伟)| 标准化建设

更新:2019-08-09   点击:

国办: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李国平、李德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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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互联网+平台经济是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是经济发展新动能,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尤其是增加就业,都有重要作用。要围绕更大激发市场活力,聚焦平台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遵循规律、顺势而为,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意见》提出,要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具体要求包括:

推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及时将反映新业态特征的经营范围表述纳入登记范围。


合理设置行业准入规定和许可。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均应允许相关市场主体进入。清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指导督促有关地方评估网约车、旅游民宿等领域的政策落实情况,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加快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化进程。


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对部分缺乏标准的新兴行业,要及时制定出台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对一些发展相对成熟的新业态,要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制定企业标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意见》同时要求,要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放力度,依法将可公开的信用信息与相关企业共享,支持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利用平台数据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体系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完善新业态信用体系,在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平台经济参与者行为。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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